小悦的手机里有一个网名叫“婷儿”的网友,假装要把小悦包装成童星,实际上以各种理由引诱其自拍,并要求发送多个裸露和淫秽表演的视频。2019年6月19日,张晨报警。
前不久,韩国N号房间事件引起公众关注。日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两起利用网络猥亵儿童的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打着童星招募的幌子,“隔空”猥亵女童,两个月内,17名女童陆续中招。两起案件暴露出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监管漏洞,折射出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仍任重道远。
被利用的童星梦
出生于2007年的小悦是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去年6月9日,QQ群友“婷儿”主动加她好友,闲聊时,“婷儿”自称是湖南某电影集团影视培训学校的副总经理洪某(女),并把一张印有洪某身份的名片发给小悦。
不久后,“婷儿”故作神秘地对小悦说:“有个出道当明星的机会,不知道你是否符合条件?”
小悦一直有个明星梦,便按对方要求把姓名、年龄、身高、在读学校基本信息告诉了对方,并发给对方6张生活照。
对方看到信息后表示要推荐小悦和“王源”搭戏。“我是王源的粉丝,做梦也没想到能跟他一起搭戏。”小悦告诉办案人员。
3天后,“婷儿”告诉小悦,导演对她很满意。之后,“婷儿”又提出让小悦拍一段20秒的视频,表示要有诱惑的表情和声音。小悦拍了一段发过去,“婷儿”回复“不行”,提出更过分的要求。
小悦知道拍这种视频不好,但觉得明星梦就在眼前,如果放弃太可惜了,于是便按要求做了。
“婷儿”看了还不满意,一直鼓励小悦不要害羞,要勇敢,并要求其不穿衣服拍摄,动作要求也越来越淫秽,小悦按照对方指令一一照办了。
“我不知道婷儿的性别,我以为是女的。”小悦作证时对办案人员说。事实上,“婷儿”是个男性。
苏州警方发现,QQ号“婷儿”的实际使用人为1979年出生的湖南人邹某。当年7月,警方在湖南长沙市抓获邹某,并顺藤摸瓜,在山东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建某。
警方审查发现,邹某、王建某冒用影视公司从业人员洪某的身份,有针对性地添加幼女为QQ好友,以可以推荐对方拍电影、出道做童星为诱饵,谎称需要做身体审核、敏感度测试、服从性测试,诱骗幼女拍摄淫秽视频、裸体照片,通过QQ发送,在网络上猥亵小悦等17名幼女。
邹某供述称,被害女童大都很单纯。如果有人犹豫,只要采用“为了梦想,要勇敢”“马上可以拿到名额”等话术劝说,便可成功。
邹某称,他关注了多个网站,都在以招募童星为幌子,获取女童淫秽视频进行贩卖,有的还以淫秽视频控制幼女卖淫。
很多受害女童都对所谓的“自信训练”“毅力训练”深信不疑,在得知对方是骗子后,都表示很惊讶。“我当时挺相信他的,觉得是在训练我,并没有觉得被骗。”一个受害女童表示。
2019年12月,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王建某和邹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和有期徒刑5年6个月。
“这些被害人大都处于青春期,这一群体比较特殊,虽自认为成熟,但实际上仍缺乏足够的分辨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最近曝光的韩国N号房间事件的主要受害群体也大都处于这个年龄段。”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冬梅表示,不法分子“在涉及招募童星的QQ空间、QQ群中寻找合适的目标,利用被害女童心智不成熟、急于成名的心理,引诱她们上钩。”
检察机关建议堵住监管漏洞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络渐渐成为儿童生活的一部分。有些家长认为孩子只要在家就不会出事,放松了防范,导致类似案件屡次发生。
李冬梅指出,此类案件因涉及隐私,受害人的沉默也为查处犯罪带来困难。案件卷宗显示,本案所有受害女童在发现上当后,均无一例外地选择沉默,仅删除对方QQ号了事,没有人告诉家长或老师。
值得关注的是,网络运营者监管责任缺失也是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在两起案件中,王建某长期在QQ群里发布诸如“暑假新剧缺演员,有想法的加我,本公司还缺歌手、舞蹈演员、主持人、模特、网红等,薪酬优厚,群里信息不回”等广告。
邹某为便于得手,从“同行”的QQ空间里添加被害人,还曾在网络购买女童淫秽视频。当被害女童向两人传输个人信息,以及发送不雅图片视频时,相关网络运营者在事中和事后均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问题,吴江检察机关建议应多管齐下,强化对“童星”招募骗局的打击防范,堵住监管漏洞。
李冬梅建议,应加强对网络空间的日常监管协作。相关部门应建立涵盖发现、预警、监督、举报和治理的长效机制,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政府各部门应形成合力,共同定期开展法治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加大对儿童防性侵的普法宣讲,并构建相应的侵害后救济机制;家长应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尽早对子女进行性教育,帮助其提高识别网络不良信息的能力,引导其正确使用社交软件,用言传身教不断增强子女的自我保护意识。(俞文杰 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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