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行政许可显示,同意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依照《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3号(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的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同时,银保监会要求阳光人寿应在获得主管部门发行许可的期限内完成发行事宜,并在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银保监会报告发行情况。(记者 陈婷婷 周菡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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