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赔付是如果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不需要进行赔偿;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害的,需要进行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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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找法网提醒您,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有以下解决措施:
1.恢复原状。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解除的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因为合同解除后,不存在合同关系,权利义务已经终止。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