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5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且已查处的9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辽宁省委巡视组原组长李超因严重破坏营商环境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
1998年至2018年,李超在担任盘锦市大洼县公安局局长、盘锦市公安局副局长、朝阳市公安局局长、鞍山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消防监督检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多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超多次向私营企业主借款,用于个人出借获取利息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他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
值班编委:樊永锋
责任编辑:何可信 刘亚
审读:戴士潮
中国房地产报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以及任何形式使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