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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家以“收购旧手机、以旧换新”等宣传语吸引消费者入店,店员向消费者推荐以旧机换新机,称只需缴纳千元以内的款项,即可更换新的苹果系列手机。待消费者交纳款项后,店方告知还需要补几千元的差价,并诱导消费者办理分期付款手续。
2、商家打出“零首付、零利息、零风险”“99元抢购苹果7手机活动”等广告吸引消费者,待消费者选定手机,签订贷款合同并交付首期款后,累计每期交付的费用就发现,消费者实际上需要支付较高贷款手续费用。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店方以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为由不予退款,且如果解除贷款合同,消费者需要支付较高的违约费用。
3、消费者在交了手机购买款后,不法商家才告诉消费者所购买的是合约机,要求办理高额的消费套餐才可以正常使用。如消费者表示没有足够的钱办理套餐时,店方则马上提出可以用分期付款形式办理套餐,消费者则需要支付较高的贷款费用。
4、消费者在选定手机付款后,店方以闪屏、卡机等为借口称该手机系统不稳定,采取各种手段诱导消费者更换各种杂牌手机,而更换的杂牌手机的购买价格比一般市场价格高出数百甚至数千元。
5、不法商家一般会打出“买手机送话费”活动的宣传,看似十分优惠,其实赠送的只是网络话费,需要下载软件才可以拨打,而且网络电话存在不稳定因素,需要耗费手机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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