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
在超市遇到免费赠送的小杯酸奶,递过来了,边走边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尽管内心并不太想买酸奶,可最后还是忍不住去买了一瓶。
为什么会买呢,原因很多。
但很有可能本来并不想买。
哪怕口味并不合意,又或者不是酸奶,而是被小杯豆浆、燕麦或一口方便面……
为什么会这样?
而且有的人尽管买过之后依然兴致不高,可下一次去超市,却又重新跳进了同一个坑,或另一个品种的坑?
真相只有一个。
但一个真相里,却套着一个物理玩法和一个心理套路。
标准的套娃营销,连环套……
营销就是搭讪。而在超市免费试吃的这个搭讪里,其实消费者被玩了一个游戏:
一个用一次性小纸杯达成的搭讪游戏。
这个游戏有两层套路:
其一曰你会回来滴。
其二曰你会不好意思。
何谓你会回来呢?
玩法超级简单,而且合情合理。
接过了小杯试吃,很少有人一饮而尽。
大多反而会选择在众目睽睽下,慢慢的边走边品尝。
可问题来了,走过路过、吃完舔盖,只要你还在超市里,往往不会看到一个垃圾桶。
很正常,超市除了卖垃圾桶以外,本身并不提供收垃圾的服务。
毕竟大多数人并不会在超市里制造垃圾。
至于一些零碎灰尘、纸屑或在生鲜果蔬区域产生的废料,则有专门的清洁工定时清扫。
对于手里端着用完的小纸杯的顾客来说,垃圾桶或清扫垃圾的超市员工,都未免可遇不可求了。
最好的办法是回到给你试吃的售货员那里,他会有专门的地方收集用过的一次性小纸杯。
于是,无论你走到了超市的哪一个地方,你都会回来的,就好像贪吃蛇一样。
而售货员,就有点像终结者了,终于可以结束和你钱包的游戏,甚至不需要太多的话术。
这是一个物理玩法,而回到起点的你,很快陷入下一个心理套路。
关于这个心理套路,有两种说法。
加拿大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有一个“自我呈现”理论。
他认为,人会在不同的场景中变换自己的角色,根据所知的社会规则和共识对该场景进行预判,进而得出一套行为规则。
这套规则可分为两个面向:一是其义务,二是其期待。
前者规定了人应该如何有道德地对待他人,后者是他人对其行为的合理回应。
接过了推销员的免费试吃后,消费者就有了一种义务,即满足推销员的期待:
买下那个商品。
当这种软性义务无法履行时,消费者会在不同程度上产生歉疚感。
或许很多人不会觉得歉疚,但这都是潜意识的,总归是不那么自在。
这个说法,阅读起来还是有点难度,我们不妨用另一个说法——互惠原理。
该原理认为,我们应该尽量以相同的方式回报他人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说白了,就是中国那些成语: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该原理经常引用的典型例子则是在筹集募捐之前,给人们发送小礼品或者鲜花等物品,人们掏钱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类似的经历,很多人都有遇到过。
笔者在2006年曾经给一次小规模的义演帮忙。
当时,有一些中专学生参与进来。
笔者就给了个建议,去杂货市场批发了一大堆笑脸胸章,1元1个。
然后在义演的过程中,赠送给围观的吃瓜群众。
结果,那次小义演,现场数百名围观者,捐款很轻松的达到了3万元。
获得一元笑脸胸章,会激发更多的人的参与。
一轮又一轮拿着捐款箱在表演现场走动却不吆喝的学生们,成为了义卖冠军。
当胸章发放从0到1,没啥。可从1到10,其他的人就有点感觉自己是异类了……
而在活动之前安排的几个托踊跃捐款,就带动了更多的人为了站在现场不异类而捐赠,并心安理得带着1元胸章去“鄙视”周围的人。
情绪是具有传染性的。
互惠原理之下,“冲动消费”立刻达成,何况这种义卖确实非常公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于是,这个就简化了自我呈现这个概念,而且很容易理解。
将小礼物替换成免费试吃,结果同样成立。
如果在扯得远一点,经常性的请女孩出去玩或吃饭,确实有可能通过互惠原理,让她变成你的女朋友。
这本就是搭讪的基本套路。
如果再简化一点:
过情人节的时候,送给心仪的女孩子一份巧克力。
然后,等着一个月后的白色情人节,收获一份回礼和女朋友,也不是不可能。
于是,小礼物成为了搭讪的一个切入点。
而各种小心机,则偷偷的把这个缝隙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黑洞,还不易被察觉。
那么互惠原理这么厉害,岂不是用作营销,大多数路人都难逃“消费”?
答案是否定的!
互惠原理发挥作用,需要特定的场景。
比如请女孩吃喝玩乐或过节送礼物,对方如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大可以回请一番,也免得用以身相许这么大的代价。
当然,如果你的付出让她无以为报,则两说。
但代价太大,往往这种套路并不会成功。
反过来说,代价不大,十数元的消费又如何?
为了自己不尴尬,那么尴尬的就是别人。
小手一挥,也就完成互惠了,何乐而不为!
回归到超市场景。
这个场景设定中自然而然的无垃圾桶环境,让大部分顾客为了“丢垃圾”也不得不回到推销员的面前。
当然,不排除一些顾客随手将一次性纸杯放在路过的某个货架上或角落里。
但这种没有公德心的行为,除了让人不耻以外,也同样将这部分人排除在了互惠原理之外,只能当做无效营销。
于是,无垃圾桶和有公德心,作为两个基本条件。
一方面排除了一部分怎么试吃都不会购买的那部分人。
当然,顺便也可充当一个防火墙,免得有人来来回回试吃,造成更多亏损。
毕竟,总不能站在那里不断地吃,而且走来走去、到处放垃圾,也容易被人看见,多少会有点羞愧。
何况,一小杯,反复的吃,也不管饱、还折腾。
有了这个物理排除项,回来放垃圾的顾客,就有更多的可能性成为消费者。
本着互惠的原则,哪怕本身并没太强烈的购买欲。
但如果场景调换一下呢?
从超市变成街景呢?
似乎,街头的免费试吃营销就比较少见了,为什么?
别的不说,满大街都是垃圾桶,路人随手就能解决一次性杯子,自然就没有必要回到推销员面前了……
于是,场景限定之下,想要达成的目的,就无法实现了。
有一定限制性的场景,毕竟顾客到超市是来购物的,手里端着个杯子,总归是不方便。
但路人在街头只是来散步的,端着个杯子就端着吧,遇见垃圾桶再说。
还可以思考一下:
为什么小超市里,试吃的场景就变得很稀缺呢?
答案或许除了小超市不乐意承担试吃这样的成本外,还有它本身场地就比较小。
顾客还没试吃完,可能已经买完单或走无购物通道去外面、顺便丢了个垃圾桶啦。
顺延一下,追女孩这档事,也是处在无限制场景之下,即:
各种追求者都可以请女孩吃喝玩乐,她有充分的选择权。
于是,你的搭讪,她乐意接下去就接。
不乐意接下去,可能连回礼都没有,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一言以蔽之,还是顾客和路人的区别,前者有意(有需求),后者无心(或随缘)。
所以,互惠原理不是万能的。
哪怕著名考古学家理查德·李基说,正是因为有了互惠体系,人类才成为人类。
但也要看:欠的是什么债,还债的代价是什么!
作者 张书乐,人民网、人民邮电报专栏作者,中经传媒智库专家,资深TMT产业评论人,新出版有《自媒体写作从入门到精通》(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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